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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某职务侵占案——涉案赃款用于直播平台打赏行为的认定及处置

* 来源 :本站 * 作者 : admin* 发表时间 :2025-8-8 15:09:58

武某职务侵占案——涉案赃款用于直播平台打赏行为的认定及处置

来源:人民法院案例库2023-05-1-226-005/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2021)鲁0902刑初431号/入库日期:2024.02.22

裁判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被执行人将刑事裁判认定为赃款赃物的涉案物用于清偿债务、转让或者设置其他权利负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追缴:…(二)第三人无偿或者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涉案财物的”。

裁判要旨:

  (1)直播平台上,观众打赏与否并不影响其观看直播的内容,作为接受方的直播平台并未对此提供合理的对价,观众的打赏行为应认定为无偿赠与行为。

  (2)涉案赃款用于直播平台打赏能否追缴发还。不同于普通的民事赠与行为,用涉案赃款赠与并非自有合法财产,应当予以追缴,维护被害单位的合法权益。

郑云龙律师,北京市盈科(赤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管委会副主任、股权高级合伙人;松山区政协委员;被评(聘)为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刑委会委员、赤峰市律师协会刑委会副主任、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复议专家、赤峰市行政复议专家、赤峰市政府采购专家库法律专家、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律咨询专家、赤峰市松山区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专家、赤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赤峰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三级律师(中级)。担任赤峰市人民政府、松山区人民政府、赤峰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赤峰市能源局、赤峰市环保局等多家单位法律顾问。电话微信18947641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