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动物园动物伤人,责任谁承担?
以案说法|动物园动物伤人,责任谁承担?案例
小郑与父母假期一同到动物园游玩,在游览至灵长类动物展区时,小郑向猴子喂食,不慎右手被猴子咬伤。事发时,动物园无工作人员在场,因情况紧急,小郑父母自行带小郑到医院救治。事后,小郑父母联系动物园要求赔偿损失,动物园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以案说法
需要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郑云龙律师执业于内蒙古红城律师事务所,是赤峰诚远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高级顾问。评(聘)为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内蒙古调解中心调解员、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赤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赤峰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赤峰市政府采购专家库法律专家、赤峰市松山区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专家、三级律师(中级)。现担任赤峰市财政局、赤峰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赤峰市科学技术局、喀喇沁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喀喇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赤峰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赤峰市高铁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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