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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代表人民监督检察机关办案活动

* 来源 :本站 * 作者 : admin* 发表时间 :2022-10-14 19:58:07

人民监督员代表人民监督检察机关办案活动

----------人民监督员培训班学习笔记

赤峰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郑云龙

喜迎党的二十大即将胜利召开之际,司法部于2022年10月12日下午组织了全国人民监督员培训班,司法部罗厚如局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申国军主任对人民监督员进行培训。

罗厚如局长对《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解读。从调整了监督范围和层次、完善了抽选方式和内容、完善了选任条件、完善了培训、考核、奖惩以及免职工作、完善了履职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申国军主任指出:人民监督员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监督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一种外部监督制度,是最具有中国特色政治架构的一项制度。从如何看待、把握、做好中国人民监督员制度。

监督方式的特点:

1、监督主体的独立性,确定监督员能依法独立履职。独立于检察机关之外,依法独立发表意见,检察机关的办案人员不得干扰,选任管理与组织监督的分离。不是检察机关办案的附庸。

2、监督对象的主动性。人民检察院应当主动接受监督。

3、监督程序的法定性。邀请程序的法定性;履职程序的法定保障;检察院处理监督程序的反馈(采纳检察机关要反馈,不采纳要检察长批准同意后专门反馈人民监督员)。

4、监督的公开性。选任的公开、抽选的公开、知情权的公开、监督过程的公开、监督结果的公开。

不足之处:人民检察院重视不够,不愿意邀请,不愿意接受监督。案卷材料不提前给监督员;代表人民进行监督,监督办案和解决办案相结合。人民监督员在监督内容和监督方式不足,把自己摆在了被动的位置。全社会对人民监督员的制度了解不够,认可不够。

四个要:

要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员制度;人民监督员监督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要把人民监督员作为保障检察机关个案公平争议的外部监督人员。

要始终保持人民监督员的人民性。监督人民检察院是否为人民司法为人民执法。

要注重程序监督与实体监督并重。

要注重监督办案与解决困难相结合(监督就是支持---张军)

人民检察院案管部门要发挥好一手拖三家的桥梁纽带作用。第一拖好人民监督员的依法履职,及时沟通、及时征求意见,保障依法履职的权利,意见要汇总,要汇报,要反馈,只有这样才有价值、有效果。第二拖好司法行政机关选任、管理等相关工作提人数、类别建议。5个工作日通知,最少3天,要尊重。定期汇总人民监督员意见的采纳性。拖好检察机关业务部门接受监督。可以邀请的一般都要要求,提的意见对落实,提的意见不对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个最:

最广泛的要求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

最全面的监督;

最实质的作用。每一条人民监督员的意见都要有反馈。

两个摆正:

人民监督员要摆正监督的主体态度;

人民检察院要摆正主动接受监督的态度。

一个形成:

全社会要形成一个认可人民监督员的环境。

作为赤峰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通过今天的培训使我更加深刻的认识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身份,更加深入的学习了人民监督员的工作职责,更加坚定了作为一名人民监督员始终代表人民监督检察机关办案活动的政治使命。

人民监督员依法监督制度规定:

《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规定》

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

作者简介:郑云龙律师执业于内蒙古红城律师事务所,是赤峰诚远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高级法律顾问。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内蒙古调解中心调解员、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赤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赤峰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赤峰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成员、赤峰市政府采购专家库法律专家、赤峰市松山区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专家。现担任赤峰市财政局、赤峰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赤峰市科学技术局、喀喇沁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喀喇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赤峰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赤峰市高铁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法律顾问。郑律师专业领域:刑事案件(毒品犯罪、职务犯罪、网络犯罪)、行政案件、招投标、政府采购。独著论文《论刑法教义学与实证研究》发表于《科学与技术》一书中。电话:18947641166(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