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市委原常委、永宁县委原书记钱克孝受贿被判刑11年6个月
新华社银川9月15日电(记者张亮)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一审公开宣判银川市委原常委、永宁县委原书记钱克孝受贿一案。钱克孝受贿1900余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至2021年,钱克孝利用担任宁夏灵武市副市长、永宁县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多家单位或个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提拔推荐任用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索取或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1762万余元、20万美元,其中人民币1000万元未实际取得。案发后,钱克孝退缴部分赃款。
法院审理认为,钱克孝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综合考虑其索贿等从重处罚和揭发他人犯罪等从轻处罚情节,法庭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违法所得赃款赃物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郑云龙律师执业于内蒙古红城律师事务所,是赤峰诚远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首席合作律师。郑云龙律师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内蒙古调解中心调解员、赤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赤峰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赤峰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成员、赤峰市政府采购专家库法律专家、赤峰市松山区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专家。现担任赤峰市财政局、赤峰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赤峰市科学技术局、喀喇沁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喀喇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赤峰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赤峰市高铁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政府部门及国有企业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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