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公司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判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
央广网北京9月13日消息(记者刘会民)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天上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快播公司及王欣等人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今天的庭审比预想的时间要长,审判长对案件的定罪量刑进行了充分的说明。经过1个半小时的庭审,海淀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单位快播公司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被告人王欣、张克东、吴铭以及牛文举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被判处3年到3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分别被判处20万到100万元不等的罚金。
法院认为,快播公司免费发布快播资源服务器程序和播放器程序,构建起一个提供视频信息服务的网络平台。快播公司由此成为提供包括视频服务在内的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作为快播网络系统的建立者、管理者、经营者,快播公司应当依法承担网络安全管理义务。
快播公司及各被告人均明知快播网络系统内大量存在淫秽视频并介入了淫秽视频传播活动,但却放任其网络服务系统大量传播淫秽视频,属于间接故意。
快播公司具备承担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的现实可能,但是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证据表明,快播公司连行业内普遍能够实施的关键词屏蔽、截图审查等最基本的措施都没有认真落实。
法院还认为,本案既不适用“技术中立”的责任豁免也不属于“中立的帮助行为”,不适用著作权法意义上的“避风港”规则。
法院认定,快播公司及各被告人的行为具有非法牟利目的,快播公司放任淫秽视频大量传播并获取巨额非法利益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单位犯罪,王欣、张克东、吴铭、牛文举均应作为快播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最终作出了上述判决。
郑云龙律师执业于内蒙古红城律师事务所,是赤峰诚远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首席合作律师。赤峰刑事(毒品)犯罪辩护律师;草原狼刑辩网络公益学院(赤峰)毒品犯罪辩护研究中心主任;草原狼公益戒毒禁毒志愿者联盟成员;赤峰政府采购专家库法律专家。
郑律师专业领域:刑事案件(毒品犯罪、职务犯罪、网络犯罪)、行政案件、招投标、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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