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廖天明被双开
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原院长廖天明 资料图
据湖北省纪委消息:近期,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对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原院长廖天明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廖天明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解决行政编制;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非法占有,挥霍浪费公共财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廖天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湖北省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廖天明开除党籍处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湖北省纪委)
郑云龙律师现执业于内蒙古红城律师事务所。郑云龙律师有幸加入中国著名毒品辩护律师--曹春风律师创办的【草原狼刑辩公益学院】学习毒品辩护技术,并被授予草原狼刑辩百人人才计划“优秀学员”的荣誉称号,是草原狼公益戒毒禁毒志愿者联盟成员。经曹春风律师授权在赤峰市成立草原狼刑辩网络公益学院毒品犯罪辩护研究中心。郑云龙律师电话:18947641166(微信同号);QQ:99326914;公众号:CF18947641166。
下条新闻:丈夫倒车撞伤妻子保险公司拒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