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林西县:4人酒后打人砸毁物品涉嫌寻衅滋事
酒后与饭店商量饭费打折被拒,为索要一元钱发票发生口角,毁坏饭店财物并殴打服务员,7月19日,赤峰市林西县林西镇居民赵某某、隋某、董某某、张某某4人因涉嫌寻衅滋事,被林西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7月18日22时51分,城北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有人在林西镇北门外某饭店闹事。接报后,该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多人在饭店大堂内大吵大闹,打砸饭店内物品,场面一片混乱。民警随即询问有关当事人,并劝说双方当事人保持冷静,避免冲突升级。此后,涉嫌闹事的当事人被民警依法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当晚,赵某某等4人到饭店聚会,为朋友庆祝生日,酒足饭饱结账时,董某某跟张某某和收银员商量打折未果,在索要发票时,因一元钱的发票,双方发生口角,女子张某某便冲上前殴打收银员,当收银员吓得躲到厨房后,赵某、隋某某、董某某等人竟在饭店大堂内大耍酒疯,打砸饭店物品,并随意殴打其他服务员,致使饭店内的冷藏柜被损坏。直到民警赶到,4人的疯狂行为才得到控制。
目前,违法行为人董某某、赵某某、隋某、张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郑云龙律师执业于内蒙古红城律师事务所,是赤峰诚远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首席合作律师。草原狼公益戒毒禁毒志愿者联盟成员;草原狼刑辩网络公益学院(赤峰)毒品犯罪辩护研究中心主任;赤峰政府采购专家库法律专家;赤峰毒品犯罪辩护律师。
郑律师专业领域:刑事案件(毒品犯罪)、行政案件、招投标、政府采购。
郑律师电话:18947641166(微信同号);
QQ:99326914;公众号:CF18947641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