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前被确定为凶杀案嫌犯 今日被改判无罪当庭释放
央广网吉林4月30日消息(记者于中涛)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近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再审一案,撤销原生效裁判。18年前被确定为凶杀案的犯罪嫌疑人最终被改判无罪。
回溯到18年前,1998年2月14号的下午6点左右,在吉林省吉林市某小区内发生了一起凶杀案,死者为郭某某,头面部都有刀伤,颈部有勒痕,现场有明显被水冲过的痕迹。经公安机关侦查,案发当天传呼过郭某某的刘吉强被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这个案件发生的当年,1998年吉林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向吉林中院提起公诉,1999年吉林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吉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刘吉强不服,提出上诉,吉林高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3年后,2002年吉林中院再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吉强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来在刘吉强及其家属的申诉下,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对本案再审。
今年的4月19号,也就是大约10天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刘吉强故意杀人再审一案,再审审理认为,原判认定刘吉强杀死被害人郭某某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依法应予改判纠正,根据相关规定,撤销原判,改判刘吉强无罪,宣判后刘吉强被当庭释放,同时还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郑云龙律师现执业于内蒙古红城律师事务所。郑云龙律师有幸加入中国著名毒品辩护律师--曹春风律师创办的【草原狼刑辩公益学院】学习毒品辩护技术,并被授予草原狼刑辩百人人才计划“优秀学员”的荣誉称号,是草原狼公益戒毒禁毒志愿者联盟成员。经曹春风律师授权在赤峰市成立草原狼刑辩网络公益学院毒品犯罪辩护研究中心。郑云龙律师电话:18947641166(微信同号);QQ:99326914;公众号:CF18947641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