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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收到货款后“拉黑”网购买主

* 来源 :本站 * 作者 : admin* 发表时间 :2016-4-23 10:10:04

近日,宁城县公安局经工作查明一起“网络诈骗案”,及时挽救了贪心女大学生的同时,也为报警人挽回了近万元的经济损失。

  家住宁城县的刘女士开了一家化妆品店,她通过网络认识了一名自称叫孙某的辽宁省本溪市女子,并多次在孙某处购进彩色化妆品。今年4月12日晚,她再次通过网络在孙某处订购了近万元彩色化妆品,并通过支付宝向孙某转账支付近万元货款。之后几日内她未收到化妆品,在催促孙某发货时,她发现孙某已经将其微信、手机号码、QQ号灯联系方式全部拉黑屏蔽。感觉被骗的刘女士立即到宁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

  4月17日,在沈阳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办案民警查明就读于沈阳某学院的孙某有作案嫌疑。经询问得知,孙某是某彩色化妆品中介,多次与刘女士在内的全国各地多名从事化妆品生意的人有交易记录。此次交易,刘女士将货款支付后,孙某手头货品不足,孙某担心因不及时交付货物要求退款或向其上家投诉,故将刘女士拉黑,想待货品齐全后再发货。了解情况后,办案民警对孙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孙某主动将全部货款如数退还,并感谢民警挽救了她。

郑云龙律师现执业于内蒙古红城律师事务所。郑云龙律师有幸加入中国著名毒品辩护律师--曹春风律师创办的【草原狼刑辩公益学院】学习毒品辩护技术,并被授予草原狼刑辩百人人才计划“优秀学员”的荣誉称号,是草原狼公益戒毒禁毒志愿者联盟成员。经曹春风律师授权在赤峰市成立草原狼刑辩网络公益学院毒品犯罪辩护研究中心。郑云龙律师电话:18947641166(微信同号)QQ99326914;公众号:CF18947641166